三水街道东查社区九、十二组老旧公厕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024004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水街道东查社区九、十二组老旧公厕改造工程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水街道东查社区九、十二组老旧公厕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建设规模:拆除、装饰、新建化粪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42024004101 | 三水街道东查社区九、十二组老旧公厕改造工程 | 三水街道东查社区九、十二组老旧公厕改造工程位于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施工内容包括拆除、装饰、新建化粪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0.186875 | 20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至双方确认工程价款的70%,余款待一年后审计结束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招标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2、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03月28日17时30分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5时00分。
6. 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195222666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208号-1 联 系 人:许霞 电 话:0523-88569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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