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海安市城区范围内。
( 2 )工程规模:在城区新建建筑面积 80 ㎡以上二类公厕 2 座(配有第三卫生间),改造达标一类公厕 1 座,改造达标二类公厕 10 座( 含增设第三卫生间等 ),总投资约 460 万元。 本勘察、设计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16.4163 万元。
( 3 )招标范 围: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对新建公厕进行勘察、设计,对改造公厕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雨污水单项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室内设计(含二次水电设计)。相关报建配合(相关初步设计、效果图制图、方案文本汇报、设计的对接等)、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项目负责人、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具体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含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弱电智能化设计、市政设计(含管线综合、雨污水、市政线路到配电箱电力连接管线)、室内设计(含二次水电设计)、无障碍设计等。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4 )设计服务期限 : 收到交易发起人通知之日起,单个项目设计时间不超过 15 天。
( 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G202404022198 (GK002)001001 | 海安市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工程勘察、设计 | 16.4163 | 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 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交易响应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 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4 )企业的 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 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其他条件: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企业资质证书; c. 项目负责人证书 d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e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需提供网站截图。 f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 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响应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海安市限额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 CA 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04 月 09 日 09 : 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 其他事项
8.1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若未按约定履约的,中标单位从违约时起两年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8%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8.2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 电子交易平台 --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递交网址如下:海安市限额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 、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3 其他注意事项
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 051381819522 15371795622 、 15240580971 。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安市城中坝南路 12 号
联系人:周士清
电 话: 18112289068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 399 号二楼捷星窗口
联系人:王春艳
电 话: 0513-88802016 1337207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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