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场附属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某单位车场附属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单位车场附属设施完善项目(项目编号:2024-JLNWHD-G1003) 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 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年度预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 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昆明市 。
2.2拦标价: 1109363.74 元。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2.4项目概况:某单位车场附属设施完善项目,该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公厕、库房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
2.5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承包人应 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施工,要求一次验收合格,满足本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应当具备的全部使用功能标准。
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7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 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提供承诺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 驻施工现场(提供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 〔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
注: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单独提供说 明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 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1年至今无因 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2021年6月1日起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重大涉及诉讼事件:2021年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 请人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投标人法人、股东、董事或监事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9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3/T-69-2014)中配备标准的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 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10 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招标单位现有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如已完工须提供科室
证明材料的除外,提供承诺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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