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高沟镇创建人居环境公厕提升工程发包公告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涟水县高沟镇创建人居环境公厕提升工程,发包人涟水县高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涟水县高沟镇创建人居环境公厕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涟水县高沟镇。
2.3工程规模:新建公厕3座:每座约61平方米、建筑高度5.4米、层高3.9米,主要包括土建、安装,位于高沟镇。改造公厕7座: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内外墙出新、厕所隔断拆除重做、水电系统整改,其中高沟镇区 座、前进3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发包价格:本项目发包价为66.553486万元;该价格作为合同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控制价为73.948318万元;发包价是按照招标控制价下浮10%确定)
2.6计划工期:30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其 他:/。
3.发包范围:新建公厕三座,旧厕改造七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诚信库内容为准,且都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视同不具备投标资格。如果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在开标后修改或上传至诚信库的,对该项目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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