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城入户管网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109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兰县城入户管网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1097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室内改造工程包含水利局周转房厨卫改造82.95平方米,普兰县文广小区厨卫改造653.44平方米,普兰镇周转房厨卫改造237.96平方米,普兰镇廉租房厨卫改造743.9平方米,普兰镇单身楼厨卫改造44.64平方米,老公安局厨卫改造143.12平方米,老检察院厨卫改造76.44平方米,新公安局厨卫改造275.9平方米,自然资源局厨卫改造72.42平方米,电梯公寓厨卫改造 1019.8平方米,保障一区厨卫改造1074.4平方米,保障二区厨卫改造568.6平方米,民宗局厨卫改造83.76平方米,农牧局厨卫改造 240.13平方米,人社局公寓厨卫改造306.9平方米,学校教师宿舍厨卫改造271.84平方米,新检察院厨卫改造35.76平方米,法院厨卫改造53.4平方米,市监局厨卫改造22.25平方米,教育局厨卫改造114.26平方米,林业局厨卫改造17.8平方米,中国移动厨卫改造26.7平方米,办公楼公厕厨卫改造 643.25 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给水工程4893.28米,室外污水工程3537.32米,化粪池8座,室外硬化拆除及恢复12646.5平方米,室外新建下水池9座,新增配件1项,IC智能水表200个,变压器搭火费1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兰县城入户管网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1项目名称:普兰县城入户管网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内改造工程包含水利局周转房厨卫改造82.95平方米,普兰县文广小区厨卫改造653.44平方米,普兰镇周转房厨卫改造237.96平方米,普兰镇廉租房厨卫改造743.9平方米,普兰镇单身楼厨卫改造44.64平方米,老公安局厨卫改造143.12平方米,老检察院厨卫改造76.44平方米,新公安局厨卫改造275.9平方米,自然资源局厨卫改造72.42平方米,电梯公寓厨卫改造 1019.8平方米,保障一区厨卫改造1074.4平方米,保障二区厨卫改造568.6平方米,民宗局厨卫改造83.76平方米,农牧局厨卫改造 240.13平方米,人社局公寓厨卫改造306.9平方米,学校教师宿舍厨卫改造271.84平方米,新检察院厨卫改造35.76平方米,法院厨卫改造53.4平方米,市监局厨卫改造22.25平方米,教育局厨卫改造114.26平方米,林业局厨卫改造17.8平方米,中国移动厨卫改造26.7平方米,办公楼公厕厨卫改造 643.25 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给水工程4893.28米,室外污水工程3537.32米,化粪池8座,室外硬化拆除及恢复12646.5平方米,室外新建下水池9座,新增配件1项,IC智能水表200个,变压器搭火费1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试运行并通过财政评审或审计。包括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等,完成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决算、资产移交及配合审计等工作。 2.5工期:总工期38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兰县城入户管网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至今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年份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3业绩要求:具备一项已完成市政工程类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亦可是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证, 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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