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大白厂公厕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376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大白厂公厕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934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934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大白厂公厕修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6)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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