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榆林市横山区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发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思国雄。发包人为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横山区城区;
2.2工程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公厕建设、巷道改造、裸露土地治理、污水自来水改造等工程的监理。
2.3项目发包控制价: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发包范围:公厕建设、巷道改造、裸露土地治理、污水自来水改造等工程的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无不良记录。
3.2信誉要求:承包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开始至提交承包文件截止时间内。
3.3财务要求:财务收益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5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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