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局润城五村改造项目钢结构加工棚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J-RCWC-CL-03
1.招标条件
1.1新建【在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002第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002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全称),已由阳城县丰润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阳城县丰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小材料(招标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 阳城县润城镇上伏村、润城村。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5.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公厕 15 座、自来水管网改造 20 公里、更换污水管网 15 公里、街巷道路提升 10 公里、更换树株 600 株、更换路灯 600 盏、新敷设 10kV 线路 4.04km(迁改入地)等、最终建筑规模以实际为准。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6. 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中铁现代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唯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二标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所有施工工作。
(由项目提供,格式不做要求)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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