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骁禹咨询有限公司受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芷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芷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二、招标审批编号:芷政函﹝2024﹞83号
三、招标代理编号:XYZX-2024-1218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部分
(1)新建1座分拣压缩中心。
(2)新建及改造15座中转站,其中新建城区中转站4座、乡镇中转站8座;改造3座城区中转站。
(3)新建及改造6座公厕,其中新建2座5A级旅游公厕、3座普通公厕;改造1座公厕。
(4)购置洗扫车、洒水车、转运车等设备。
2、存量部分
存量资产由项目公司进行回购或租赁使用,存量资产评估金额约743.06万元(最终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金额为准),回购价款及租赁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6813.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17.20万元(包含新建及改造费用3341.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476.20万元),存量资产金额743.06万元(最终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国土使用及土地报批)772.35万元,预备费316.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4万元,总投资金额最终以县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特许经营期内设施设备的更新重置费用未计入首轮总投资规模中。
项目首轮总投资6813.24万元及后续资产更新重置费用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自筹。政府方不在建设期进行投资补助,不在运营期补贴建设成本。
本项目每年的运维服务费上限值为2653.82万元。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
六、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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