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由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南县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复〔2023〕16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森嘉盛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南县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050001
2.3项目总投资:16079.43万元;
2.4建设规模:人行道铺装 5.02 万平方米,车行道铺装 17.37 万平方米,植物绿化 6.44 万平方米,更换路灯 532 盏,新口袋公园 1 个,改造口袋公园 5 个,重建公厕 2 个,绿化改造 5.8 公里等。
2.6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审及与工程造价和竣工决算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2.6.1.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报批工作。
2.6.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配合建设单位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等相关工作。
2.6.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造价、进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审核暂定价材料及新增材料价格、审核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处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事项等。
2.6.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2.6.5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编审并出具审计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审计(如需要)等工作。
为招标人提供:1.投资控制咨询服务;2.工程合同咨询;3.对工程变更、签证、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控制;4.工程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5.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6.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审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7.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他工程造价及财务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2.7 建设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广南大道。
2.8服务周期要求: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
2.9服务质量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配合完成咨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工作。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履行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投标人在人员及设备方面需具备履行本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编审服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注册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②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或被返聘(退休人员),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2)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2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土建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土建,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装专业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必须为安装,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阶段至少有2人常驻施工现场,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参保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或被返聘(退休人员),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并附信誉承诺。
(2)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专业分包须向发包人报备同意。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
(3)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承诺,并且投标人无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注: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声明。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过程中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视为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履行造价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5 日09时00分至2024年 2 月 9 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7日上午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3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6.4开标方式网络解密: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单位开标时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进行解密(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2189885(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3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6.5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7 日上午 09 时 00分;
6.6开标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南县小南街1号);
6.7远程解密时间:年 3 月 7 日上午09时00分。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元整(小写:500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大写: 贰万元整 (小写:20000.00 元),降幅为60%。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4年 3 月 7 日上午09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1337(以系统生成为准)
联系人:季璇璇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9.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南县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联系人:郑传波
电 话:0876-3068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森嘉盛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市合赋园小区1-6号
联系人:赵永超
电 话:0876-2136660/18087600253
监督单位: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南县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电 话:0876-306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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